34.自证(2 / 2)
“我要和妈……母亲联系,所以……”
“有人看到吗?”十玉如同往常一样说着十分不近人情的话,“仅仅是你的保镖的话还不足以证明。”
“呜!那个,莉莉她……”
“我在离开之后,与柚梨一起呆了片刻。”菲莉莉说着站了出来,比起柚梨的紧张,她表现出的才是完全的坦坦荡荡的态度,“证据的话……向神的起誓,这样够吗?”
“足够了,那么你们两足以证明清白。”
“哎哎!?这是怎么回事啊?”刚刚还被十玉训的不敢说话的百慕显得有些不乐意,“为什么发个誓就可以算证据啊?那样我也发誓……”
“你就省省吧,你的誓言值不了多少钱。”十玉瞥了百慕一眼,“神职人员的誓言可是不能随便撒谎的,这一点足以证明了。”
“我什么也没做哦?”阿蛊似乎并不懂什么叫做“证据”,只是十分单纯的陈述着她的经历,“下午我睡了一会,啊啊,这周围感觉全是水,黏在身上很难受。”
“也就是没有证据了?我理解了。”十玉点了点头,完全没有给阿蛊解释的机会,“那么七尾,轮到你了。”
“有时候刻板可并不是一件好事,十玉大人。”
被点到名的七尾并没有生气,而是缓缓的陈述道,“第一我没有作案的动机。”
“乱讲!明明我听说狐狸会吃小孩。”
“那只是谣言。”就算是一直很温柔的七尾,在听到了百慕那丧心病狂的随意抹黑之后,眼睛里也划过一丝不快之色,“第二,我这样的身形根本不方便隐藏,所以没有作案的机会。”
的确如此,从七尾和半云的关系上看,双方应该相处的十分和谐,自然七尾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偷别人家的孩子。其次,从七尾那七条摇摆着的大尾巴上看,想要不引人注目,在离开别馆之后偷偷的折返这也是一件难事。
“第三……”
在稍稍诉说了一下自身的清白之后,七尾把目光对准了一直没有发言伊羡,“轮到作案的可能性的话,显然伊羡大人,您才最有可能是犯人吧。毕竟您……”
“还真是嘴上不饶人的狐狸啊。”伊羡叹了口气,不过她这十分坦然的态度也让南宫察觉到了一丝不妙。
“的确,如你所说我有最大的可能性。顺带一提谁也不证明不了我在那之后去了哪里。但是……这就是我的证据哦,不成熟的小狐狸?”
“什么证据!?”
“证据就是我自己,名为伊羡的妖怪哦!小家伙!”伊羡突然张开了双臂,她那浑浊的双眼里毫不掩饰的充斥着对在场的所有人的蔑视。
“我要抢了那小孩子,需要逃跑的话。在场的各位谁能拦得住我?哈哈哈,小狐狸你居然怀疑我,是不是太可笑了些?我能留在这里配合,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哦?”
“够了!安静吧。”
就在气氛即将变得险恶之时,十玉挥手拦住了突然间情绪激动起来的七尾,“现在猴妖还没有赶来,所以暂时无法确定她的情况。在场的需要证明的最后一位就是我自己了。不过很遗憾,我自己也没有办法证明我的去向,虽然我并不是犯人。”
哎?
喂喂,这不对劲吧,按照侦探小说的剧本也不应该是这种情况的吧,明明身为侦探的“十玉”,是根本不需要自证的。
“在等到半晴到来之后,这件事件全部交由她以及已经完全证明清白的柚梨与菲莉莉负责。大家,没有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