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兄弟,她是我的(1 / 2)
最快更新嫡女重生之一世荣华最新章节!
沈荣华被加封为芳华县主,得了许多财物赏赐,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圣上驾临凤鸣山,让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不少,而沈荣华则是故事中不可忽略的角色。
篱园和芦园处处挂起制作精巧、花样新颖的素色灯笼,因林氏母子新丧,又是开祭奉贤堂的日子,灯笼避开红色,但也流露出欢欣喜悦之气。这两座庄子的管事、下人、佣工和佃户个个喜气洋洋,主子得了厚赏,自然少不了他们的好处。
随意点补了一些吃食,沈荣华下楼去见沈恺,顺便在园子里溜达一圈,放松心情。她刚到水榭,就在婆子划船过来传话,说沈恺出去会友了,晚上回来再跟她说话。沈家人已全部离开篱园回府了,族长安排沈恺明天接她回府。
沈荣华紧紧皱眉,她这个爹真是不着调,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沈家又有一堆事,他居然还有心情出去会友?听说他去会的是一位姓韩的公子,而且是这位韩公子约的他,沈荣华的眉头就皱得更紧了。江阳县主到了芦园,也不说来看看她这个主人,就把沈恺约出去了,这又是几个意思?
相比沈慷看中的真月乡君,江阳县主出身更尊贵、背景更坚实,更是名符其实的高门寡妇。只是江阳县主在丈夫死后就立志守寡了,而真月乡君则跟夫家谈好再嫁了。若让有心之人揪住这个话柄,还不知道要惹出多少麻烦。
她无心再管沈恺的事,沈贤妃等人后天回沈家省亲,她打算给沈贤妃送的另一份“厚礼”也该呈上了,还要保证让沈贤妃终身难忘。沈荣华思虑片刻,附在山竹耳边低语了几句,山竹兴冲冲应了一声,飞身上船,离开芦园去办事了。
“冯姑娘呢?”
“去汀兰馆和燕掌事说话了,雁鸣姐姐和白雨姐姐都在汀兰馆,姑娘去吗?”
沈荣华摇摇头,让撑船的婆子过来载她们渡湖。她想随意漫步,感觉一下庄子里被喜气浸染的浓浓的春意,还有静静考虑接下来要面临的几个问题。
仁和帝弃了林氏一族,改了已经写好的圣旨,重重封赏了她,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层原因她不能忽略,那就是冯白玥给她送祭文及其它物品、站在人群外给她助阵的作用。别看冯白玥全程都没扫仁和帝一眼,美人的作用可不能小觑。
看冯白玥的意思,还是想进宫的,只有置身深宫之中,才能躲开她那个狠毒难缠的继母。冯白玥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也是聪明人,或许能在后宫立足。她现在和她的家断了关系,她父亲对她也不闻不问,她等于没有家人了。若她真进宫去,沈荣华还要替她准备人手、物品,还有上下打点、疏通关系的银子。
物品和银子都好说,挑选人手还需她费一番心思,也要和冯白玥商量。这几天,都是白雨在伺候冯白玥,两人也很投缘。只是白雨年纪还小,也是安分的性子,怕是遇事不知如何应对。宫里奴才不少,多数都有后台,对于初来乍到的小主子忠心有限。必须给冯白玥选几个得力的人,这才是真心为朋友打算。
初霜不可能进宫,山竹和蛇青另有身份和任务,也不行,雁鸣是她两世用惯的人,她舍不得,鹂语是不安分的性子,不能用。她身边还有几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年纪小、玩心重,还有待培养与调教。流丹等几名林家旧仆不错,只是她们这些年受尽折磨,沈荣华不想让她们进宫。流苏母女还有待考察,现在也不能重用。细数自己身边这些人,挑选陪冯白玥进宫的人成了让她挠头的事。
沈荣华坐在长廊的栏杆上敛眉沉思,初霜带林家旧仆过来请安,她才回过神来。初霜与李管事和李嬷嬷分了工,两座庄子里大片优质土地的耕作种植归他们管理,零碎地块、湖溏坡地和果木树林及开荒耕种的土地归初霜管理。他们独立核算耕作的出息,到年底,沈荣华会从出息里拿出一成奖赏给他们,多赚多得。
除了周嬷嬷和华嬷嬷,能劳作的林家旧仆都归初霜管理,帮初霜做一些零碎活计,等他们把身体调养好,再另行安排差事。流苏也跟着初霜,负责记工和简单账目,她的女儿苏茗在浣翠居当差,主要负责看守屋子和洒扫收拾。
流苏是沈荣华的奶娘,苏茗是她的奶姐,应该是主子跟前最体面的下人。可沈荣华留了一个心眼,想先观察她们一段时间,可用的话,再给她们安排别的差事。自来到芦园,这母女都很本分,连初霜都说流苏不错,比流丹脾气好多了。
“连大人让人从大长公主在京郊的庄子里挖了几百株葡萄树苗,说是大多数都能当年结果,前天就送到了,还带来的指导栽种的师傅。奴婢带人把这些葡萄树苗都栽到了长廊两侧,刚栽完,到了夏天,藤蔓成菌,就不用搭顶棚了。”初霜这些天晒黑了,看上去很疲惫,但精神很好,全身透出一股子干练爽利劲儿。
“你安排,我放心,遇事你全权做主就好。”沈荣华是地道的甩手掌柜,庄子铺子都不管,只等着年底收银子。现在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心思确实不能用到这上面。只有把那些牛鬼蛇神、豺狼虎豹都清除了,她才能安静下来。
“多谢姑娘信任,姑娘明天要去津州城吗?”
沈荣华点点头,“你要写回信就赶紧,我明天专程替你送一趟。”
方逸知道初霜是沈荣华的大丫头,就写了封信,让沈荣华带给了初霜。初霜收到方逸的信,激动不已,得知方逸打理津州城的闻林童院,又对沈荣华更是感激不尽。沈荣华也很高兴,方逸和初霜都是不错的人,她打算尽快成全他们。
初霜脸庞飞起红晕,轻轻摇头,说:“不用写了,让他先忙,闲下来再说。”
“也好,方先生一表人才,也是……”
“姑娘,刚才邵公公去了桃花坞,把裕郡王世子的物品全带走了。”初霜害羞了,赶紧岔开话题,“邵公公还说他有急事,让奴婢跟姑娘说一声。”
沈荣华点了点头,轻叹一声,没再说什么。昨天,是沈臻葳把她骗出去,她才遭人暗算遇险。连成骏救了她,又匆匆赶回来参加奉贤堂开祭,只跟她说把她打昏并丢下悬崖的婆子是裕郡王府的奴才,受裕郡王妃主使。沈荣华却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沈臻葳与裕郡王府的人没有任何交结,骗她出来不可能受裕郡王妃指使。当时,在那片荒地上,一定还有人要害她,只是让那些婆子抢了先。
“姑娘,昨天的事……”初霜想问昨夜她遇险的事,见周围人多,欲言又止。
“你们先下去吧!”沈荣华挥退其他下人,只留下初霜、流丹和浅墨。她轻叹一声,说了昨日遇险的经过,连与那名男子山洞过夜的事也告诉了她们。随后又说:“我与裕郡王世子也算有几分交情,可裕郡王妃因为花晌之死要对我下毒手。我不想追究这件事,又怕她得寸进尺,以后怕是跟裕郡王世子就不好相处了。”
“小小姐还是把这件事告诉裕郡王世子,他要是明白人,就应该知道是非黑白,还能阻止裕郡王妃再出手。”流丹表明自己的想法,浅墨很支持她。
初霜也支持把这件事开诚布公告诉萧彤,只是担心裕郡王妃义气用事,一意孤行记恨沈荣华。若真这样,萧彤会很难做,定会影响他与沈荣华以后相处。
“好,我告诉他。”沈荣华想给萧彤写封信,只写明遇险之事,让他去忖度。
李嫂子带着几个婆子媳妇走过来,到他长廊外面,她们一起跪在给沈荣华磕头,“恭喜县主、贺喜县主,奴才们斗胆请县主放赏,让奴才也沾些荣光。”
“我们是糊涂人,竟然忘了这么大的事,还没给县主行大礼呢。”初霜和流丹、浅墨也给沈荣华下跪行礼,嚷着让她放赏,一起凑起热闹。
“都起来、都起来,心到了,话也到了,就行了。”沈荣华见众人都起来了,才说:“初霜,你同李嫂子,还有篱园的李嬷嬷、佟嬷嬷拟一份打赏的方案,我看过之后,再去找雁鸣支银子,争取天黑之前都把赏钱发下去。李嫂子,你吩咐下去,今晚给大家添几个好菜,明天再给佃户家里送些肉菜油米。”
“奴婢们谢县主恩赏。”众人又一次给沈荣华行了礼。
李嫂子感叹:“县主仁慈大方,事情又安排得这么周全,奴婢代他们谢过。”
“好了,你们先下去吧!”沈荣华让李嫂子等人退下,继续留初霜几人说话。
“县主,赏赐都送来了,安置哪个库里,还请县主示下。”
“浣翠居房子不少,收拾几间出来,做小库房,放置一些贵重的物件。”沈荣华想了想,对流丹和浅墨说:“丹姨、墨姨,以后这小库房就劳你们费心了。”
“请县主放心,奴婢二人打理,绝不会有闪失。”
众人都各自去做事了,初霜留下来,又陪沈荣华说了一会儿话。
“连大人回来了。”
沈荣华赶紧顺着初霜的视线望去,看到连成骏带几名黑衣男子急匆匆向梨雪庐走去。沈荣华想去找连成骏,几日不见,她有好多话想跟他说。今早被他从山洞里救出来,一刻钟的时间,两人一路奔走,肌肤相亲,话却只说了聊聊几句。
初霜很识相地告退了,沈荣华在芦园绕了一圈,这才去了梨雪庐。守门的暗卫说连成骏刚睡下,这此日子连成骏太过劳累,又两天一夜没合眼了。今天他只有一个多时辰的时间能休息,一会儿还要去行宫保护皇上,又会是一个不眠之夜。
暗卫客气行礼,说:“看县主的样子不象有急事,就先别打扰我家大人了。
听人家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沈荣华就是真有急事大事也不好意思把连成骏叫起来了。再说,她真没什么事,只是想跟连成骏说说话。
”为什么这么紧张?不是有好多侍卫轮班值守吗?“
暗卫跟沈荣华很熟,也没隐瞒,低声道:”听说有苗疆具家的余孽混进了凤鸣山,想报当年灭门之仇,要谋害皇室之人。昨天璃王殿下失踪了,今天早晨才被连大人救回来,好在伤得不重。昨天还有一个人中了蛊毒,送到揽月庵由毒圣亲自解毒,现在还没醒呢。皇上和大长公主都怀疑是苗疆具家的余孽所为,想趁皇上驾临凤鸣山捣乱,让连大人带人谨防严查,一旦发现苗疆具家余孽,杀无赦。“
当年,太祖皇帝被苗疆具家女子迷惑,害死了圣贤皇太后所出的儿子,导致太祖皇帝与圣贤皇太后反目成仇。太祖皇帝袒护具家女子,导致圣贤皇太后一怒之下,弃夫远走,直到京城发生叛乱才回来营救,并重振盛月皇朝。
随后,圣贤皇太后几次对苗疆用兵,平定叛乱,铲除苗疆具家一族。历时十几年才稳定了苗疆,但具家仍有余孽,圣贤皇太后过世多年,具家后人又死灰复燃了。蛊术阴毒,具家余孽以蛊毒谋害皇室之人,这可是大事,难怪这么紧张。
”璃王殿下也是今早被连大人所救?“
”是呀!整整找了一夜,今早才找到,先救了他,后救的你。“
沈荣华冲暗卫点了点头,不用再多问,她已知道昨夜同她共患难,前生中了春毒、宁愿用刀割伤自己、也不亵渎她的人是璃王殿下。两世困境相遇,她知道璃王殿下品性不错,重生一世,能得这样一位挚友,也是她莫大的幸运了。
”昨天中了蛊毒的人是什么身份?“
”就是在桃花坞住的那位白公子,要不是遇到虫七,他就没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