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黑狮公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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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完整地听完了密码朋克的这次月度会议,后面的讨论环节中,对他的启发最大。尤其是后面有关电子货币以及迪菲-海尔曼密钥交换论文的讨论,让林鸿对这个领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迪菲-海尔曼密钥加密体系实际上是由两个人共同于1976年发布的,即威特菲尔德”迪菲和马丁”海尔曼,这被视为现代密码术的划时代突破。
RSA算法就是在1977年的时候,隆”里维斯特、阿迪”沙米尔和雷奥纳德”阿德尔曼在迪菲-海尔曼的论文启发下而发明的,这是第一个既能用于数据加密也能用于数字签名的算法。
林鸿对于这个典故在之前就从图书馆中看到过,后来这三个MIT研究人员将RSA算法发明出来之后,由于担心国家***会‘锁住这些专利,甚至会组织该算法进行民用,于是他们赶在申请专利之前,就将RSA算法公开发布了出来。
在按照美国的法律,发明者在公布一项发明之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申请专利。但是在其它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必须在公开发表之前进行。因此,RSA只能获得美国的专利权。也就是说,类似于比特信使和PGP这样使用RSA的专利数学的软件在海外是合法的。
互联网是一个知识产权的灰色地带,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权力能够在网络上普遍有效。避免触犯美国法律的方法就是,在软件当中发布一个声明,告诉美国的软件使用者,他们有责任从RSA那里去获得使用基本算法的专利许可。
实际上,林鸿的比特信使在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声明,在后来彻底开源,并将比特信使的管理权交给社区之后,社区的管理者这才将这一声明给添加上,彻底杜绝了违反美国法律的隐患。
密码朋克的技术人员也可以称之为黑客,例如密码黑客或者数学黑客,他们和通常意义上的网络黑客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所开展的活动和发布的软件,基本上都是对外公开的,尽可能地不去触犯法律,让自己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
这就是一种阳谋,很多人(例如政府机构)明明不愿意看到这些事情的发展,想要组织,可是他们却对此束手无策,因为他们并没有触犯法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组织越来越壮大,给他们代理越来越多的难题。
实际上,密码朋克组织的成员,有很多本身就是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美国议会的议员,他们也崇尚信息传递的〖自〗由,匿名购物的〖自〗由。
林鸿在回忆中受到了不少启发,也产生了不少想法,不过他却暂时没有心思去将自己的想法实现出来。
他回到形意道馆,和大师兄说了一声,然后便带着夏天去和李普他们会合。
他的保全公司的组建,必须需要鼹鼠成员的帮助才能进行下去。
密室中,林鸿,李普和老龙三人正在秘密谈话。
林鸿首先将自己的想法给他们说了一遍。
“为了报仇,你还专门组建一个保全公司,这也玩得太大了点吧?”老龙听完林鸿的话之后说道。
“报仇只是原因之一了,这个保全公司不可能报完仇之后就会解散,完全可以当做事业来做。”林鸿解释道“像你们这样的人,难道真的甘心就此平平淡淡地过下去?别人不敢说,但是你们两个我是了解的。而到了这个年纪,再像以前那样去打打杀杀也不太合适,还不如搞个公司来做一做。”
林鸿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拉他们下水,和他共同组建这个公司。
“你大师兄也入股?”这个时候李普问道。
“嗯!”林鸿点点头“不过他是形意道馆的负责人,为了以后的发展,肯定不好直接和这类公司扯上关系,只能私底下支持。保全公司的核心骨干来源,还是以形意道馆为基础。两方可以进行深入合作,资源互补。”
李普说道:“这件事有点搞头。”
他当了这么多年的雇佣兵,自然知道EO公司高层的那些人根本不用抛头露面,但是却名利双收,连各国政要都对他们客客气气。
不过,他的格局还是小了点,以前都只是凭借自己的个人魅力,组建了一个鼹鼠小组折腾一番。林鸿这样的想法,他之前也曾经有过,不过当时时机根本不成熟,一方面是自己没什么经验,另外一方面是没什么钱。
老龙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安安静静在一个地方住上一两个月还行,要是天天让他过这样的生活,他迟早会疯掉。
林鸿的这个提议刚刚提出的时候他实际上就心动了。
大家都同意之后,他们便开始商讨具体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