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2 / 2)
林恩也是狂战士,老祖宗传下来的的印记让他打心里就有些不喜欢枪,不过既然都送到自己手上了,总不可能丢了吧,又想到这把枪是从荣耀台下冒出来的,多少会有些不凡之处,于是他决定先研究研究再作打算。
这一研究便是一晚上。
他得到的这把枪,非金非木,通体血红,透着一股邪气,很像是某种大型凶兽的肋骨,被人拆下来打磨炼化,制成了一杆枪。
林恩下意识就想到了他们族里的狂战士胫甲,都是用凶兽的尸骨制造,这里面会不会有联系呢?
他很清楚,用野兽尸骨制造兵器,这里面可是有着大学问,并不是得到了好的材料,就能炼制出称心如意的兵器。
瓦罗兰是高魔武位面,这上面的凶兽可不像地球上的狮熊虎豹一样,任由人类宰割囚禁,它们一样拥有文明拥有智慧,一样精通魔法精通修炼,最好的例子无疑就是九尾妖狐阿狸了,一只小狐狸能够跻身于强者如云的英雄联盟,她的天赋智慧绝对不会差。
当初林恩的父亲林斯特教他制造狂战士胫甲时,就跟他说过,在没有实力之前,千万不要妄想去炼化那些血迹未干的凶兽尸骨,因为这样很容易会遭到反噬。
这其中的道理,林恩自然也懂,凶兽的血肉骨髓,天生带着罡煞,就像巨龙的精血,即便离了千里万里,隔了百年千年,它们的意志依然冥顽不化,存在感爆表。
“不过这杆枪上的血迹,到底是那凶兽本身的,还是其他人的?”
林恩自然不会相信,自己会是这杆枪的第一任主人,他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这杆枪该不会是一把吸血魔枪,能够吸收其他生灵的鲜血,枪杆上的血迹就是那么来的?
林恩看着那鲜红妖冶如同翠玉一般枪杆,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这里面的血迹太晶莹鲜活了,就像是刚沾上去的一样。
“其实要验证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滴一滴鲜血上去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滴血认主的套路也都是这么玩的,但林恩心里却感到很不踏实,下意识觉得这样搞会很危险。
“反正我又没打算当枪战士,这把枪就算再好,对我来说也没用,还是别乱来为妙。”
林恩的确不想学枪,毕竟枪术的入门门槛还是很高的,而且狂战士普遍没这方面的天赋,要是没人教的话,就算他苦练个十年八年,最后只怕也是瞎几巴打,战斗力说不定比空手空脚还低。
当然,若是有赵信那样的枪术高手来教的话,那又是另当别论了,林恩对信爷那手菊花神枪还是很感兴趣的!
“信爷……”
想到大名鼎鼎的德邦总管,林恩下意识地展开了联想,“这杆枪……该不会是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