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二十二章 洪大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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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慢点跑,你哥我这个脚疼……跟不上你!”洪涛拄着一根树叉子,一瘸一拐的走在一条小溪边上。↖
“你不是我哥,我哥叫大傻!”那个女孩子穿着一身谭晶的运动服,光着脚丫子在前面乱跑,那些碎石头在她脚下就和没有一样。
“他就是三傻!你们三正好凑一块儿……”谭晶带着一顶竹子做的大斗笠,一只手搀着洪涛的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提着自己的旅游鞋,两只脚居然也光着,只不过有时候碰上比较尖锐的石头,依旧会呲牙咧嘴的疼一下,和那个女孩子欢蹦乱跳的模样没法比。
这个女孩子已经让洪涛正式取了一个名字,就叫黑雨,因为她姓黑,生下来的时候正好下雨嘛。至于是不是合适、是不是好听,洪涛才不去费那个心思,怎么省事怎么来,这才符合他的处世准则。虽然他们两个一个姓洪、一个姓黑,有点势不两立的意思,但是这个小孩和洪涛好像还真是有缘分,她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是跟着谭晶一起睡的,剩下的时间只要睁着眼,立马就往洪涛身边凑,很有依赖感。
这种感觉是怎么来的,洪涛也解释不清,更分析不出来。他琢磨着这可能是因为自己是第一个对她比较好的人,所以她就把自己认为是她最亲近的人了吧。黑雨的智力虽然没问题,但由于没受过任何教育。连父母的关心也没尝到过,所以她的思维很简单。有点像动物的本能。她第一眼看见你,认为你对她有危险。不管你怎么讨好,她都不会和你亲近,反之亦然,只要她认为你没危险,你就算不爱搭理她,她也不在意,依旧会往你跟前凑。
谭晶就是她认为对她有危险的人,虽然晚上必须和谭晶一起睡,但是她从来不往谭晶身边凑。能躲开就躲开,搞得谭晶自己也非常无奈,就好像她虐待过小女孩一样。
说是小女孩,其实人家比洪涛还大一岁呢,严格意义上讲,洪涛还得管人家叫姐姐呢。只不过是因为长相比较嫩,身材又不高,所以黑雨看上去比洪涛和谭晶要小很多。所以洪涛从来不叫什么黑姐,顶多是叫她一声名字。更多的时候他还要自称为哥哥,反正黑雨也不在意,她只是每次都强调一下,她还有个叫大傻的哥哥。
现在她那个哥哥也不用再窝在那个猪圈一样的房子里受罪了。其实受不受罪谁知道嗯,反正他总是看着人笑。自从洪涛和村长达成了协议,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五六位村子里的女人冲进屋里,把浑身臭的大傻给用门板抬了出来。把他家的房子连同房子里的东西直接就给烧成了平地。
然后大傻就被她们抬下了山坡,来到那条小河旁。杀猪一般把大傻拔了个精光,按在水里就是一通洗刷,顺便把他那一头火炬造型一般的头也给剃光了。再次抬上来的时候,大傻已经焕然一新,除了表情依旧之外,再也看不出他之前那个活鬼一般的模样。他虽然是真的傻,但是他应该对自己的遭遇也有感觉,反正他坐在门板上,看着脑袋顶上的大树,也举起手来一边冲着天空比划,一边咿咿呀呀的也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好像他在和谁交流着,不会真的是什么神灵吧。
不管是不是神灵,黑雨看到她哥哥这个样子,也很高兴,还把她从谭晶这里得到的一面小镜子也给了她哥哥玩,然后就带着洪涛和谭晶,开始按照她哪天掰着手指头给洪涛介绍的那些景点,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转悠了。不得不说的是,她的欲求真的很低,绝大部分景点对于洪涛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景点儿,有几只蛤蟆在石头下面藏着,黑雨也把它当做一个可以向别人炫耀的事情。从这点上看,她之前这十**年过得真是太没有味道了,没人和她玩的时候,她恐怕就是把她对生活的一切向往都寄托在这些景点上的。
连续转了两天,洪涛终于没耐心再和她满山的乱转了,就算号称自己也是山民的谭晶也失去了兴趣。青山再好也不能天天看,绿水再清也得渴才会需要,是时候该离开这里了。不光是因为村长们已经谈出了一个让洪涛满意的结果,更主要的是洪涛带来的那些补给都吃光了,再待下去,就得每顿喝红苕粥、啃老咸菜了。
回杨树沟的时候,队伍里多了一个“城里人”,黑雨在谭晶的打扮下,除了那一双小手还是很粗糙之外,已经是个标准的城里人了。她对于跟着洪涛离开自己生活了近二十年的老家一点儿意见都没有,而且她不是没听懂洪涛意思,可是她的表现只是跑到大队部,然后给临时借住在这里的哥哥褥子底下塞了一包糖块,就心安理得的扶着洪涛的滑竿走了,连回头都没回。
钱家康父母的墓地就在杨树沟村的后山上,村子里的墓地基本都在这里,只不过是有些位置好点,有些位置偏点。他们就属于那个位置偏的,孤零零的两个坟头,如果没有村里人的指点,洪涛都看不见,都已经被杂草和灌木掩盖住了,甚至中间还长出一棵小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