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高冷将军爱上我-0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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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元朔六年夏,长安。
韩臻今天上午收获颇丰,从一个胖子身上摸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里面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子了。
为了犒劳一下自己,韩臻到长安城最火的酒楼——醉仙居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韩臻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消食儿。
昏昏欲睡之时,忽闻下方传来鼎沸人声。
睁眼去看,见街道两边挤满了人,全都伸着脑袋往一个方向看。
看来有大热闹啊。
韩臻最喜欢凑热闹了,不禁打起精神,扒着窗户往外看。
未几,从远处传来踢踢踏踏的马蹄声,韩臻凝眸去看,那马上坐着的全是身穿甲胄的将士,各个器宇轩昂,姿态不凡。
尤其是当先那人,最是英气逼人。
韩臻听到旁边有人议论。
“你可知那为首的男子是何许人?”
“如何不知!他的姨母是圣眷正隆的当今皇后,舅父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卫青,长安城中谁人不晓得他的名号?霍去病是也。”
“倒难不住你。但如今,撇开他这些亲族不谈,你又知道他是谁吗?”
“你这话倒问得蹊跷,快别卖关子了,有话直说罢。”
“数月之前,武帝钦封霍去病为骠姚校尉,随大将军卫青一同出击匈奴于漠南。霍去病率八百轻骑奔袭百里,一举斩杀了包括匈奴籍若侯、相国、当户官员等在内的两千余人,又活捉了单于的叔父,简直骁勇至极,风头无两,甚至盖过了他的舅父卫青。霍去病此次大胜而归,武帝必有重赏,不日便可跻身长安新贵。日后,人们再提起霍去病,便不会再说他的姨母是谁,他的舅父是谁,而只是他霍去病本人了。”
“兄长所言甚是。这霍去病尚未及弱冠之年,却能有此功勋,实在让我等既感钦佩,又觉汗颜。”
韩臻将这番议论听在耳中,心中也甚有感触。
他与霍去病年纪相仿,霍去病已是一战成名的少年英才,鲜衣怒马,恣肆飞扬,而他却只是个整日混迹市井的小喽啰,做些偷鸡摸狗的营生,荒唐度日。
他也想像霍去病这般,投身军中,不求建功立业,只求保家卫国。
可是,他这见不得光的身份却不允许。
他是遗腹子,也是私生子。
他是韩家的耻辱,也是韩家的秘密。
一旦他曝露在阳光下,必将会给韩家带来滔天大祸,灭顶之灾。
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霍去病那样活的轰轰烈烈,他只有躲在角落里艳羡的份儿。
天之骄子们已经消失在了长街尽头,韩臻收回视线,正欲起身离开,忽闻一声暴喝:“就是他!那个脸上有胎记的!”
“那个脸上有胎记的”正是韩臻。
他的左脸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几乎占了大半张脸,丑陋至极,所以,“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几乎成了他的代名词。
韩臻转头一看,来人竟是上午被他偷了钱袋的那个胖子,身后跟了几个面目凶恶的高壮男子,一看就不是善类。
怪了,这胖子怎么知道是他偷了钱袋?又是怎么找到他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逃命最关紧。
可他们已将楼梯口堵了个水泄不通,连只老鼠都钻不过去,为今之计——
韩臻转头望向窗外,这里离地足有三丈高,跳下去应该摔不死吧?
眼瞅着几个壮汉已经扑了上来,韩臻再也不敢犹豫,翻身便从窗口跳了下去。
他在市井混迹多年,别的本事没有,逃命的本事倒还算拿得出手。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也只是崴了脚,并无太大妨碍。
回身冲着扒在窗口气急败坏的胖子做了个鬼脸,韩臻一瘸一拐的混进四散的人流里,一会儿便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