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明华(2 / 2)
加尔鲁什这才回过味儿来,二话不说调头就跑,他虽然自忖和程晓天有一战的实力,可打起来刀剑无眼,无论谁受了伤都不好。
他刚启动的时候,身侧突然闪过一道白光,竟然是那个莫名出现的小男孩从旁扑了过来。加尔鲁什脑海中电光一闪,毫不犹豫对着光溜溜的明华抓了过去。
在他想来,只要抓住了儿子,老子还不得乖乖就范?到时候要你干什么就得干什么!比如学狗叫、爬、跪、舔……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再次将他震惊,就在他将要抓到那个小男孩的时候,那个小男孩不但不怕,反而对他咧嘴甜甜一笑。
接下来那男孩身形陡然加速,如狸猫般贴着手臂从他腋下钻了过去,这一下加尔鲁什措不及防,只听耳边“嗤啦”一声裂帛响,后背顿时发凉。
回头看,只见自己那件纯白色的迁跃皮披风,已经被那小男孩一把扯掉,献宝似得捧给了程晓天。
加尔鲁什打了个寒噤,如果那小男孩刚才手里拿着刀子的话……
尽管有轻敌大意的因素在里面,可他还是被吓坏了,一个那么点大的小孩就有如此能力,这人……可惹不得!
“打搅了,告辞!”加尔鲁什抬起战斧大吼一声,庞大的身形瞬间化为流光,对着本阵先是来了个大冲锋,不等停下来又接着拦截,最后高高跃起狠狠砸进了大营里。
咚!
地动山摇,附近的兽人被震翻一大片,这一连招不但刚猛无匹,且如行云流水般毫无滞涩,绝对的高手风范!
东面高坡上,程晓天看了眼一片混乱的战歌兽人大营,若有所思点了点头,从腰后拔出了云通剑。明华已经不算小了,也不能总光着,得为他做身衣衫。
由于现在没法施展法术,他自己的天蚕丝法袍没法改,只得用这张皮子先做一件凑合穿了。
迁跃兽不单只德拉诺有,艾泽拉斯也偶有发现,这种魔兽天生具有空间法力,皮子上也会残留一些,用来给小明华做衣服再合适不过。
比对裁剪完后,他直接探手进乾坤袋里摸索起来,那里有一些可以用来缝纫的兽筋。摸着摸着,他表情一呆,终于明白小明华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一本本书被他从乾坤袋角落里掏了出来,既有线装的古本,也有现代的精装本,有《七侠五义》、《蜀山剑侠传》、《诛仙》,等等等……这些都是当年程晓天的宝贝,懒得修炼的时候,他都是靠看这些书打发时间。
“这些书你都看过?”程晓天问道。
“嗯”小明华眨巴着眼睛,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前段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幸亏找到了这些书,要不然也不会刚出生就这么懂事。”
程晓天闻言了然,灵魂重组后,会保留一些前世的记忆,不过总的来说,会非常单纯,和初生的婴儿区别不大,这时候你给他灌输什么,他将来就会成长为什么样。
至于为什么能看懂中文,这很好理解,这段时间的滋养中,他的灵魂其实一直是和程晓天牵在一起,犹如母体脐带一般,可以直接从程晓天那里“下载”所需的知识。
在这里程晓天还怪孤单的,有个同文同种同文化的小孩陪着,似乎也不错,当然,如果他不叫爹就更好了……
翌日,清晨。
战歌氏族的兽人战士们早早拔营,收拾行装准备走最后一段路,大伙儿的神色都轻松了起来。路上不耽搁的话,今天下午他们就能回到自己的家乡——塔兰峰。
队伍缓缓开动,加尔鲁什回头看一眼,只见后面几百米外,程晓天一步步跟随。他手里牵着一个同样黑发黑眼的男童,穿着一身纯白皮衣,看上去甚为眼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