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盐债(2 / 2)
商人要买盐,得先向朝廷购买盐引,有了盐引,才能到盐仓去领盐,然后自己运销。运输和售卖的时候,都要有盐引,以备官府查验,如果没有盐引,那就算是私盐,得没收和处罚私盐贩。
“陛下,盐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朝廷的盐和引是分开的,一边交钱卖引,一边收引取盐,盐引钱和盐仓里盐分开管理,避免出现腐败等问题,更好监管。同时,朝廷卖盐引的时候,直接在盐引中加征盐税,这样每引盐引售出,朝廷就已经直接把盐税也给征收了。”
李世民听的不住捻胡子,确实是这个意思啊。
“这样就能筹得三千万贯?”
“当然不能。”李超很直接的回答,光是如此,哪可能弄到这么多钱。
关键得是组合。
李世民依然不解,他的头脑,对于这种太复杂的东西,尤其是数字游戏的东西,总是有点跟不上。
后世的盐引,其实可不仅仅是一个买盐凭证这么简单,他还是一种债券。
历朝历代,盐引就没有那么老实的实发的,基本上都会超发。
也就是说,可能大唐现在有三千万百姓,按平均一人十斤盐需求来算,一年可能需要三亿斤盐,如果一引盐百斤,那么就是市场一年需要三百万引盐。、
三百万引盐,交给盐商们,这是正好的。
但朝廷卖了盐引就有钱,为了钱,于是就超发。
市场只需要三百万引盐,朝廷却发了一千万引盐,商人们交钱买了盐引,交了盐税,然后去盐仓领盐,结果发现,盐仓没有那么多盐,或者是领了盐,可市场饱和,卖不出去。
多数情况下,盐场的盐产量也是有限制的,跟不上朝廷发盐引的量,于是乎,更普遍的情况是,盐商们拿了盐引,可却得在盐仓排队领盐,就跟滥发官帽子,官员得侯缺是一个道理。
有盐引,没盐。
这时的盐引,其实就相当于一种盐债了,是一种债券的性质。
超发的数量,如果控制的好,其实也大有益处,但如果超发过多,那么盐市场就会混乱,必然产生腐败现象。
不过现在朝廷最需要的是钱,因此李超才提出了盐牌和盐引。
盐政细说下来,很复杂,比如开中法、纲盐法、票盐法等等,有划分区域销售的,也有不限地界销售的。
李超不打算搞划区销售,而是只要有盐引就能销售,至于卖不卖的出去,全凭市场和商人的能力。朝廷只管收盐和统销,至于具体的全销这些,盈亏这些是统统不管的。
因此李超的这个盐政,其实类似于清朝盐务改革后的票盐制度。
“一引盐百斤,一年需要三百万引吗?朝廷每引盐定价多少?”
盐该定什么价?
这是个细节,李超觉得可以召宰相们一起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