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关于禁闭的那点事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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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到关禁闭这件事时,我不得不再告诉你一些有关禁闭的事。禁闭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惩罚,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极刑?我想它的确配得上这个称谓。
这种惩罚犯人的手段盛行在十八世纪美国西部,当时还处于拓荒时代。在那时候,没有人会浪费时间在“狱政学”或“改过自新”和“选择性认知”这些名词上,那是个非黑即白的年代,你不是无辜,就是有罪。如果有罪,不是绞刑,便是下狱。
那时的条件可不像现在这般,如果被判下狱,没有什么监狱给你住。美国西部的一些州政府会给你一把锄头,让你在他们用围墙围起来的监狱区里从日出挖到日落,给自己掘个坑。然后他们会丢给你几张兽皮和一个水桶,要你躺进自己掘的洞里。当你下去之后,狱卒便把洞口用铁栅给盖上,再扔进一些谷物,或者一个星期给你一两块肉,周日晚上说不定还会有一点大麦粥吃吃。你小便在桶里,狱卒每天早上六点的时候会来倒水,你也拿同一个桶子去接水。天下雨时,你还可以拿这个桶把雨水舀出洞外……除非你想像老鼠一样溺死在洞里。
没有人会在这种洞中住太久,当然,许多人也都尝试过挖地道离开他们的监禁区,但是除了某些幸运儿,其他人都在挖地道的过程中被发现了——属于你的那一方小洞穴太小了,以至于狱卒随便瞄一眼就能看出你是否在挖地道。
至于为什么还会有些幸运儿逃出去呢?他们才不是只有幸运而已,他们的耐心和毅力超乎常人的想象。你肯定无法相信有人能做到这些事情——撕破自己的兽皮,盖在挖开的洞口上,并且每天都要小心的把它伪装好(轻轻的扫平尘土,让那里看上去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此外还要把你挖出来的土均匀的洒在你的卧室,以防被那些精明的狱卒发现。
最困难的,也是绝大多数人都倒在这里的——是那难以忍受的距离——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挖出了这个围墙区,甚至你还会挖的偏离方向,有个家伙挖了足足有六七年,结果他发现他竟然在围墙区以内绕圈,想要在漆黑的土地中辨认环境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期间如果下雨的话,你所挖的地道会变得非常潮湿,让你在每日工作完成后,顺便收获一身的泥浆。如果是大暴雨,甚至地道它还会塌陷——如果你没有把它修建的足够牢固和安全的话,一旦塌陷,你之前所做的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
不过囚犯们大多数还是安稳的忍过了这段在土坑里的痛苦生活。这里如果囚犯能待三十个月不出现精神问题,那么他已经算很厉害了。据我所知,在这种坑中待得最久、还能活着出来的是一个十四岁的精神病患者,他后来用一块生锈的金属片把同学的命根子给剁了。他在洞内待了七年,不过我想这和他的精神状况也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