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天火(一)(1 / 2)
端午一过,天气好像腾地就热起来。
无数知了跟变戏法似的,一夜之间齐聚枝头,扯着嗓子滋儿哇滋儿哇叫个不停。
树更绿,花更艳,太阳也更大了,阳光早就没了春日的和煦,晒在脸上火辣辣刺痛,不多会儿就烤出一层油来。若是没有要紧的事,人都不爱出门了。
平山县少水,夏日更难过,又一直没下大雨,听说几处池塘、水库的水位下降一大截,不少庄稼都有些蔫儿了。
而越是这种时候,肖明成的试验田就越显眼:
他从年前就划出来两亩荒地,根据地形分割成几十块,分别用了不同的套种和嫁接方式,然后又使用不同品种和分量的农家肥,这大半年下来,跟普通庄稼的长势差距已经很明显了。
度蓝桦闲来无事时曾跟着去看了两次,见那些帮忙侍弄的老农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早前县太爷说要弄庄稼,俺们还不信咧!读书人么,五谷都不认得,咋就能干好么!”
说到这里,一群北朝黄土面朝天,伺候了一辈子土地的老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度蓝桦看了肖明成一眼,偷偷捏了捏他的手,又对那些老农笑道:“虽然心里不服,可到底是官儿,还得照做是不是?”
都是这么想的,可哪儿有人敢说出来?现在却被县太爷的夫人揭了老底,现场顿时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才刚说话那老汉挠了挠头,憨笑道:“可不是么!不过如今都服气啦!”
“看看,长得这样高,这样壮!”另一个老汉激动地指着那些庄稼杆子,欣慰爱惜宛如在看自家的后生,“照俺说,少说能多打一成粮食呢!”
之前肖明成亲自下地研究庄稼,朝廷上也不知怎么得了风声,偏他前面连着出了两次风头,正有人眼红,便阴阳怪气地说他哗众取宠。
正经一甲榜眼出身,天子门生,好好的官儿不做却去折腾种地,甘心从“士”堕落成“农”,当真斯文扫地!早知有今日,你又何必寒窗苦读十余载,出了娘胎后安心种地岂不美哉?
如今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肖明成比谁都激动。他望着满目苍翠的庄稼长长地吐了口气,“等把这一茬种子再挑最好的,用最合适的方法种一回,如此循环往复,只怕来日翻番也是有的。”
今年只是第一年,哪怕他只在平山县任职一届,还有两年时间,粮食增产已成既定事实!
而这些,都将成为他晋升的筹码。
官做得越大,手中的权力越大,他的抱负和理想才更容易施展。
几个老汉被他的豪言壮语吓了一跳,“俺娘来,翻番?!那得是多少粮食!”
有人掰着指头算了一回,骇得不得了,“这么些粮食,以后大家伙儿岂不是都能一天吃三顿,顿顿吃干的?”
底层百姓生活艰难,许多家庭尚且维持着一天两餐的习惯,且只有壮劳力才能吃干的,其余的老弱孩童便要多加些汤水。如今骤然听说将来的日子能这么好过,一群人都欢喜得疯了。
度蓝桦冲肖明成比了个大拇指,真心实意地夸赞道:“你很了不起。”
她坐在肖明成的左边,此刻一比大拇指,右手很自然的就从他左掌心抽了出来。
肖明成很矜持地弯了弯嘴角,下巴却忍不住有点小骄傲地抬了起来。
他做好了听到第二句、第三句的准备,同时还把左手摊开,像等待倦鸟归巢一样等着纤细的右手归来,然后……没有然后了。
扭过头去一看,对方已经兴致勃勃跟老农聊起家常菜。
“……”肖明成木着脸,缓缓收拢掌心,目光悠悠投向远方水波般起伏的麦浪。
万万没想到,他输给了家常菜。
有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一张脸晒得黑红,跟着插话道:“县太爷之前说过什么话来着,书里有粮食,还有金子做的大房子哩!读书果然有用!”
众人都煞有其事的点头,纷纷说以后日子好过了,也要把小子们送去念书,以后就算回来种庄稼也比普通老农种的好。
度蓝桦噗嗤笑出声,被强行带回思绪的肖明成也是忍俊不禁,摇头道:“是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
“是是是!”那汉子欢喜道,又照葫芦画瓢跟着念了两遍,嘿嘿一笑,“还怪好听的。”
“这话说的不错,读书会种地,多打粮食多挣钱,可不就能盖起大屋子来了!”众人如是说。
天气虽热,却还没到顶顶热的时候,肖明成和度蓝桦这一对平山县最尊贵的夫妻没有半点架子,就直接坐在大柳树下的田埂上,与周围的农民闲话家常。
那些柳树也不知长了多少年,两个成年人张开手臂都怀抱不过来,大片大片的荫凉连成片,偶尔有风吹来,细长的枝条便刷拉拉抖成一片,凉快极了。
度蓝桦突然玩心大起,偷偷抓起一根柳枝,往肖明成脖子里一戳,“有虫子!”
肖明成没反应。
度蓝桦眨了眨眼,郑重强调:“有虫子。”
肖明成颇为无奈地转过脸来,语气中透着好笑,又有那么点儿纵容,“你以为我会怕虫子?”
书生难道……度蓝桦意识到自己犯蠢了。
肖明成出身寒门,他自己都说从小帮着家人干农活长大的,而且之前亲自下地,难道见的虫子还少?又怎么会被这样的恶作剧吓到。
肖明成摇了摇头,眼神突然一定,嘴巴张了张,指着她脖子的位置道:“有虫子。”
度蓝桦丢开柳枝,很不屑地嗤笑出声,抬手就拍,“你以为我会上当?”
肖明成的表情立刻变得极其复杂,很有点儿不忍直视的样子,“不”
奈何小伙伴动作太快,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啪的一声。
度蓝桦:“……”
掌心突如其来的粘腻让她整个人都僵了。
她僵硬着将手掌举到眼前来看,恰好对上一滩死不瞑目的虫子残尸。
默默掏出手帕的肖明成:“……那个,我确实是想提醒你来着。”
浑身汗毛倒竖的度蓝桦:“……呕!”
接下来的相当一段时间,度蓝桦就跟祥林嫂附体了一样,翻来覆去地念叨几句话,“我单知道恶作剧很有趣,却不知道有的人不会恶作剧,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的愿望是天下无虫……”
这话前言不搭后语的,肖明成听得满头雾水,可同时也觉得她又惨又好笑,忙亲自去旁边的小水渠沾湿手帕,一遍遍仔细给她擦拭,“好了好了,不过是一只虫子而已,你吓了一跳,说不得它也吓了一跳。况且现在它已经死了,你大人有大量,叫它好好的去吧。”
度蓝桦直勾勾地盯着他,第无数次重复,“我不怕死,真的,可肖明成你知道吗,太恶心了,啊啊啊真的太恶心了!”
有本事真刀真枪的来啊,恶心死人算什么本事?
认识这么久,肖明成还是第一次见她如此失态,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中间有村妇带着孩子过来送水,见肖明成和度蓝桦在,都吓了一跳。
肖明成收敛笑容,摆摆手,“倒是吓着你们了。”
其中胆子最大的女人爽朗笑道:“大人常来,也没有官威,俺们都习惯了,只是没想到夫人也在。”
说话间,还忍不住偷偷去看度蓝桦:真俊啊,肌肤那样白嫩,虽然特意穿了棉布衣裳,也没戴首饰,但那气质当真学不来。
不过,怎么脖子上红彤彤一片?
度蓝桦暂时收拾起伤痕累累的心,冲她展颜一笑,那女人立刻手足无措起来,稍显粗糙的脸也红了。
“你几岁了?”度蓝桦见她身后还小尾巴似的跟着一个小女孩儿,笑眯眯问道。
那小姑娘圆眼睛苹果脸,脑袋上顶着两个歪歪斜斜的羊角辫,衣裳料子虽然粗糙,但颇干净,显然家人很疼爱。
只是到底年纪小,又没见过世面,此刻一见外人便羞涩起来,躲在母亲身后不敢出声。可又忍不住想多看几眼,搂着她的大腿露出来一只眼睛和小半边脸。
那女人顺手扯了几把,“出来说话,夫人问你话呢。快请安,哎你这孩子,藏什么?”
谁知越扯孩子越躲,她尴尬道:“让夫人见笑了……”
其实别说孩子了,就是他们这些大人,骤然见了县太爷和官太太也慌得了不得。
度蓝桦失笑,“别逼孩子了。”
她看了看日头,见快到正中了,便对肖明成道:“快晌午了,咱们也回吧,别耽搁人家吃饭。”
他们不走,这些人必然也要一直陪同伺候着,总是拘束。
回去的路上,肖明成忽然貌似不经意的道:“你很喜欢孩子?”
他又想起当初杏花案时,两人一起去第一名受害者家中查访,度蓝桦逗弄宝儿时的情景了。
两人都骑着马,度蓝桦一听这话,便斜着眼打量他片刻,小腿轻轻磕了磕马腹,过去与他肩并肩。
她撞了撞肖明成的肩膀,故意拉着长腔道:“肖大人,我很有理由怀疑你这话动机不纯呐。”
肖明成干咳一声,视线有点游移,小声道:“也没,也没特别不纯……”
男欢女爱人之常情,他们作为名义上的夫妻日夜为伴,各方面又很说得上话,这天长日久的……难免有点想了嘛。
度蓝桦倒也没害羞,很认真地想了想,“怎么说呢,我就算见了小猫小狗小猪小牛也会习惯性地上前逗弄几下,没有特别喜欢,但也不算反感,反正,就顺其自然吧。”
她自认不是那种特别母爱泛滥的人。只是从还在学校那会儿开始,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作为信念深入骨髓,而孩子被公认为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与其说喜欢孩子,倒不如说对幼崽的保护和亲近是她多年来的职业本能,更多的还是一种责任感。
眼前没有,她不会特别渴望;但如果有,自然也会出于本能顺手照看。
宝儿,赵平,小牡丹……甚至家里的肖知谨,都是如此。可能本质区别也只在于相处的时间长短,在身边朝夕相处的,情分自然深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