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大闹梦飞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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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抬起头道:“不必了!不是姑娘们不好,只是我没兴趣而已。”
约翰却直摇头道:“大将军,您千万不要这么说,我难得请您这一次,怎能不把事情办好?在埃居官场上,这样的场合您做出这样的表示,就意味着对属下办事不力的训斥!”
阿蒙哦了一声:“还有这个讲究?好吧,今天既然跟着你来了,我就不驳你的面子。”
记院的老板却苦着脸道:“约翰大人,我们这里最美丽动人的姑娘已经全被你叫来了,哪里还有更好的?”
约翰瞪眼喝道:“放屁!别以为我不清楚,来之前我就听说了,你们这里有一位头牌姑娘,叫什么忒弥斯绯,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都需要打赏一枚神石。我早想见识见识,怎么不让她来呢?”
记院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约翰大人有所不知,有人提前约了忒弥斯绯姑娘,是城邦财政署的副署长晟易大人。他今天下午就派人打了招呼,晚上要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点名让忒弥斯绯姑娘歌舞助兴。”
就在这时,约翰突然听见一个细细的声音传入脑海中:“我的亲卫队长,这是命令,你今天必须要让这位姑娘来。我随你出门,就是特意让人看见我在梦飞思玩乐,这是个好机会。不要怕得罪那些人,出什么乱子有我担着。”
就算没有阿蒙暗中下令,约翰也会这么干的,因为记院老板提到的那位梦飞思城邦财政署副署长晟易大人与他有仇!曾经上书弹劾约翰又莫名其妙被杀的那名神官,就是晟易的远房堂弟,而晟易本人是埃居宰相的亲侄子,凭借家族的背景才有如今的地位。在约翰被控告的时候,这一家子人可没少使坏。
现在得到了大将军的命令,约翰当然更不能善罢甘休,他拿起桌上的餐刀轻轻的修着指甲,盯着记院老板冷冷的问道:“晟易来了吗?”
狄兰德被约翰带着杀意的眼神盯得心里直发毛,下意识的退后一步道:“晟易大人还没到。”
约翰:“那我们就是先来的,没有不讲道理。少废话了,快把‘梦飞思之花’叫过来!”
狄兰德央求道:“约翰大人,我再给您的朋友叫别的姑娘吧,一定是更好的。至于忒弥斯绯姑娘今天就算了,我怕晟易大人到了之后会找我们麻烦。”
约翰拿起餐刀在眼前乱晃,沉声道:“他会不会找你麻烦,我不清楚也懒得理会,那是你的事。但你现在如果不照办的话,我敢保证立刻会有麻烦。我今天一直斯斯文文的在喝酒,到现在还没有闹事呢。”
说着话他扔过去一个小皮兜,狄兰德接过打开一看,原来是满满一兜子神石。约翰又喝了一声:“够不够?”
狄兰德擦了擦汗,连连点头道:“够了,够了,把这座香厅买下来都绰绰有余!”
约翰很斯文的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把这里拆了都行吧?但是我不想拆,还要留着这房子招待贵客呢。”
记院老板捧着钱袋出去了,阿蒙有些好奇的扭头问约翰道:“这里还有姑娘号称梦飞思之花,跳一支舞居然要一枚神石?也太贵了吧!”
约翰哈哈笑道:“大将军,我知道一般的女人入不了您的法眼,想来想去只有这么一位姑娘能让您动凡心啊,哈哈哈,她为何这么有名,您亲眼见到便知。”
此时幕墙后又响起了乐器声,是小槌敲响板,节奏竟颇似进军的战鼓,有那么几份威严与肃杀的意思,只是在此时此地听来,气氛舒缓了许多,无形中让人精神一振。记院里敲战鼓,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一位姑娘绕过门前的屏风走了进来,手中竟提着一支明晃晃的长剑。场面越来越有意思了,记院的姑娘居然持剑进香厅,来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梦飞思之花忒弥斯绯。
她果然与众不同,首先穿的衣服就比别的姑娘多,虽然也是束乳露脐装,但并不只是那么两小片,而是一件束身的短衫,胸前也没有垂着帘状的金属坠,露出柔嫩的双肩与两臂,小腹紧致、腰肢婀娜。
她没戴面纱,眼眸是棕褐色的,眼波清澈如泉水却稍稍有点寒意,五官很美,有一丝倔强的神情。当她展颜娇笑的时候,又似春风融化了冰雪,显得是那么温柔娇媚。她走到水池对面的地毯上,双手持剑柄按武士的礼节行礼,露齿微笑。
她的笑容很美,阿蒙却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姑娘隐约透着杀意,心中还压抑着一股怒气。阿蒙能感知他人内心中真实的情绪,她显然对约翰与阿蒙节外生枝很不满,却掩饰在心中没有表露出来。这让阿蒙有些奇怪,记院的姑娘陪什么客人其实都一样,而且约翰给的赏钱特别多,她为何如此愤怒呢?
难道这位梦飞思之花是那位晟易大人的相好,今天晚上特意在等情郎来到,嫌阿蒙与约翰搅了她的好事?
忒弥斯绯行礼完毕,开始随着战鼓似的响板声舞剑,阿蒙真的惊讶了。这姑娘并不是拿着剑当道具轻摇曼舞、也不是普通的劲舞,很显然她会真正的武技,刻意掩藏在舞蹈中,只为展现那刚柔相济之美。
女子修习体术者本就相当少,能够将武技化入剑舞之中,还能展现如此的动人之美,简直太罕见了,她是一名真正的武士,怎么成了记院里的姑娘?接下来还有让阿蒙更惊讶的事情,那响板声渐急,忒弥斯绯手中的剑已挥洒成一片银光。
幕墙后的乐队又吹起了号角,号角与响板声交替起伏缓急不定,忒弥斯绯在剑舞中开口吟唱——请告诉我,神灵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我生命的保障。
请告诉我,在神灵的光辉下,将无惧敌人的刀枪。
那么我在惧怕谁、在惧怕谁,又会受谁的伤。
当敌人的车马冲来,他的心未曾害怕,身后是阿蒙的大帐。
他曾昂首面对仇敌,将自己献祭于神灵,聆听那天空的吟唱。
神灵啊,那拯救我的神灵,不要抛弃你的子民。
我在寻找你,求你的聆听与怜恤,不要向我掩住容颜。
这是谁的离弃,你在宽恕谁的罪行?请坚固我心,我终将见到您!
阿蒙是越听越好奇、越看越感兴趣。这可不是普通的歌舞,因为姑娘施展的是真正的武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别说开口吟唱,就连说话都会乱了气息。这位梦飞思之花显然经过专门的苦练,运用的技巧非常的巧妙,剑舞的动作与呼吸的节奏相配合,以婉转妙曼之声吟唱出这么一首诗篇。
去年的战争,带起了埃居国内贵族间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